中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不懈地开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较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近年来拐卖犯罪在国内部分地区得到有效控制,全国拐卖案件的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针对当前拐卖犯罪地域性突出的特点,通过开展区域性专项行动来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二00一年至二00五年,公安部先后部署广西、四川、河南、湖北、四川等重点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开展了各类区域性打击拐卖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二00五年、二00六年,在越南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公安部连续两年组织广西、云南两省区公安机关,在中越边境地区组织开展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拐卖越南籍妇女儿童、强迫越南籍妇女卖淫案件,解救了一批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儿童,抓获了一批实施跨国拐卖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公安部在刑事侦查局设立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并牵头起草报批《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二00八——二0一二年)》。公安机关大力支持其他部门参与反拐工作,积极参与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开展的各类预防拐卖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通过提供咨询和参与宣传活动,增强外出务工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提高青少年、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等人群预防拐卖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当前边境地区出现的跨国拐卖犯罪问题,中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了与周边国家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领域的执法合作。在东盟地区,公安部先后与越南、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警务部门签订了一系列双边警务合作协议,均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确定为合作的重要领域。由此,公安部进一步加强了与各国在打拐领域的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