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切记不要相信来自手机短信/QQ微信等关于找到失踪者要求打款的信息,如遭到骚扰请联系我们或直接拨打110
金鑫同志:
你自2012年2月3日下班离开崇明县东平镇水务管理所后,在未向所在单位请假的情况下,至今未上班,也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或告知去向。你单位经多方寻找,均无法与你联系。为此,本律师受崇明县东平镇水务管理所的委托,特在此公告:请你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回单位。如逾期不归,你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子龙
201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