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包含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在内的148家社会团体名单出炉,名单在列的社会团体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意味着,企业向这些社会团体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可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的扣除比例对于大多数企业的财会人员来讲是比较熟悉的,但对于具体向哪些团体捐赠可以享受这12%的税前扣除优惠却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实行的是“名单管理”的模式。而且,国家为了加强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管理,采取了动态认定更新的方式。今后,无论是企业和个人在捐赠时,还是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均要对照税务部门审批的名单,查看其是否有税前扣除的资格。
此外,还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是,即便是向名单所列的团体捐款时也要注意索取正规的捐赠票据,这样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