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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捐亡女器官未遂 起诉红会要求公开捐献流程
2014/1/10

南都讯 去年12月16日2岁女婴发烧吊瓶后突然脑死亡,家人悲痛中欲捐献其眼角膜,却因事发凌晨,未能接通接受捐赠医疗机构联系人电话,导致捐赠心愿未了。昨日,女婴父母何秋夫妇到广州天河区法院将肇庆四会市人民医院及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告上法庭,请求赔偿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公开刊登器官捐献联系值班电话、捐献流程等。

据悉,当初接到何秋夫妇欲捐献女儿器官意愿,四会红十字会和四会市人民医院曾联系专家为孩子检查,认为心、肺、肾脏等器官捐献会对晓萱的死因鉴定带来很大影响,但夫妇俩仍坚持捐献孩子的眼角膜。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东表示,他很能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但当时女孩突然在医院离世,涉及到医疗纠纷,孩子父母对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质疑,如进行器官捐献,须先走司法鉴定,“在没有法医鉴定的情况下进行器官捐献,是对家属的不负责。”他表示,红会将眼角膜器官捐献信息传达给器官获取组织之后,对方做出不适合捐献的决定,这也是省红会无法左右的。

对于家属欲捐眼角膜而不成,李劲东坦言,“我们也有责任,也非常遗憾。”他呼吁双方相互理解,并称由于资金缺乏,省红会和广东省眼库没有申请专门的热线,而是直接通过中山眼科医院总机进行转接,所以当时家属联系省红会时,可能出现占线或不能接通的情况。

省眼库主任黄挺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市民如想捐献眼角膜或获取相关信息,可咨询24小时眼角膜捐献电话13711574427。昨晚南都记者多次尝试拨打此号码,一度未能接通。有工作人员回拨后表示,对事件深表遗憾,并强调此号码是24小时电话,市民可随时拨打,如暂未接通,也会回拨。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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